对男女间婚姻家庭关系的几点意见
笔者按:以下数据纯属个人判断,未经任何科学调查。
1、女子天生地享有不工作的权利,男子天地负有扶养女子的义务。原因是:整体而言,男子天生的在体力和智力上比女子优越。
2、90%以上的已婚女子应该不外出工作而负责家庭内部事务,所以90%以上的已婚男子必须承担起养家的责任。若一个经过高等教育的已婚男子无法承担养家的责任,那么他就是一堆垃圾。(90%,因为只有10%的女子能够成为女性精英。)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将尽一切可能推动如下意见成为国家法律:“不外出工作而承担家务的已婚女子每月将无偿地获得当地月平均工资(不是基本工资)的1/2以上。”“无法养家的男子的配偶可以在任何时间以此理由提出离婚,法院应当准许”。
